玉溪市中醫(yī)醫(yī)院2021年普通耗材采購項目補遺通知書(第01號)
時間:2021-04-27 08:21:25
來源:采購管理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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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供應商:
1、原采購文件中“供應商資格要求 2.3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,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連續(xù)3個月的納稅和社保繳費證明材料(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,應提供相應證明文件,成立不滿一年的供應商需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保繳納相關憑證);”變更為“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,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連續(xù)6個月的納稅和社保繳費證明材料(依法免稅或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,應提供相應證明文件,成立不滿一年的供應商需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保繳納相關憑證)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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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采購文件的其他內(nèi)容不變;
3、本次補遺對供應商編制報價標文件無實質(zhì)性影響,開標時間不變。
補遺通知書與采購文件具備同等法律效益,請各供應商遵照執(zhí)行。
采購人:玉溪市中醫(yī)醫(yī)院
2021年04月26日